C

工作室: 动作面板

操作 通过不使用脚本提供创建演示中交互性的方法。操作会监听一个元素(或由于事件冒泡即使在元素的任何后代上)发生的事件,并在事件发生时在演示中产生效果。这种效果可能是对演示的直接修改(例如要求一个组件切换幻灯片或更改元素的颜色)。

创建操作

操作由五个属性定义

属性描述
主元素与该操作相关联的元素。
触发对象操作正在监听的元素。
触发事件操作正在监听的事件。
目标对象操作将控制的元素。
处理程序目标对象 上调用的处理程序(可能带有附加参数)。

要创建操作,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选择将要附加操作的幻灯片和主元素。我们建议将操作附加到触发或目标对象上。

    注意:除主幻灯片之外的任何幻灯片上创建的所有操作都将仅在该幻灯片上出现,即使它们是在主幻灯片对象上创建的。要创建主幻灯片操作,您需要首先在幻灯片面板中选择 编辑主幻灯片,然后将操作添加到主幻灯片上的对象。

  2. 点击动作面板顶部的 + 图标。将创建并选择一个操作,其属性设置为默认值。在动作面板中相应地修改这些属性。

    注意:在选择触发对象或目标对象时,可以在 类型 字段中选中对象路径。

管理操作

编辑操作

要编辑操作,请在选择动作面板中选择操作摘要。这将显示所选操作的所有属性,更改所需属性。所有动作属性更改都是立即发生的。

删除操作

有三种删除操作的方法

  • 在选择操作面板中选择操作摘要,然后按 Delete 键。
  • 在动作面板中选择操作摘要时,右击,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 删除操作
  • 在选择操作面板中选择操作摘要,然后在动作面板顶部点击垃圾桶图标。

复制操作

要将操作复制并粘贴到不同的元素中,请使用动作摘要的 复制操作粘贴操作 上下文菜单条目(快捷键 ctrl + C 和 ctrl + V)。

粘贴操作中触发对象和目标对象属性值取决于选择对象时选择的 类型

  • 如果类型是 绝对引用 则粘贴操作将使用相同元素。
  • 如果类型为 路径引用,则元素将相对于新动作的家元素进行解析。

例如,考虑一个对元素 A 的动作,其中 A 作为触发对象。然后您将动作复制并粘贴到元素 B 上。如果触发对象使用绝对引用指定,则元素 B 上的新动作将仍然使用元素 A 作为触发对象。但是,如果触发对象使用路径引用指定,则新动作将使用元素 B 作为触发对象。

这允许您快速复制和粘贴动作到多个元素,而无需对每个新动作进行最小编辑。

在某些 Qt 许可协议下可用。
了解更多信息。